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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锦股份: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标项目: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8 万 t/a 高纯硅项目烟气脱硫
       脱硝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中标金额:EPC 承包总价 134,800,011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
       的合同为准)。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
       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 119,300,011 元,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
       为准。
       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
       合同章后生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拟签订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联合体项目中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
       为,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根据项目完成
       进度确认收入,是否对 2022 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尚在签约过程中,项目执行将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进
       行结算;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之间亦需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合同金额划
       分;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公
       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收到了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下发的《新疆晶
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8 万 t/a 高纯硅项目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
确认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牵头人与浙江合
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8 万 t/a 高纯硅项目
烟气脱硫脱硝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中标范围和内容: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8 万 t/a 高纯硅项目烟气
       脱硫脱硝工程
    2. 中标金额:EPC 承包总价 134,800,011 元(含税)
    3. 中标工期:4#车间 2022 年 7 月底前具备余热锅炉通烟条件,1#、2#、3#
       车间视冶炼工程及余热发电工程安排确定。预计于 18 个自然月内完工,
       最终以实际执行为准。
    4. 招标单位: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阳
    5.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兵团第十三师骆驼圈子工业园区
    6. 公司经营范围:硅、硅合金、硅冶炼炉料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的收
       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合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注册资本:505 万人民币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红
    5.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 9 号 25 幢 411 室
    6. 公司经营范围:服务:环保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
       装、调试、技术开发,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五金交电,
       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废气、污水处理设备;其他
       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总包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
《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量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2. 本次联合体项目中标 EPC 承包总价为 134,800,011 元,根据投标阶段《联
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 119,300,011 元,
最终金额以联合体实际执行为准。
    3. 本次联合体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项目收入会在合同履行期间根
据实施情况逐步确认。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
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按照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项目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是否对 2022 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
    4. 公司与上述联合体成员与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
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
目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