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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
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和汇”)持有浙
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948,90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8.1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安和汇持有公司 9,598,90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安和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达到

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
                 名称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熙元广场 1-2012-10
  人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
                            2022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2022/9/16
 权益变动明细                             无限售条件
                 大宗交易       —                        1,350,000     1.01
                                            的流通股
                             2022/10/26
                   合计          -             -          1,350,000     1.01
     (注: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948,905      8.15      9,598,905       7.15

 中安和汇   其中:无限售条
                             10,948,905      8.15      9,598,905       7.15
             件流通股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