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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锦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12-1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 年 12 月 19 日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议材料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 ................................................................................................................................... 2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 7
   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
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
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
(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
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
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
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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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
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
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
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
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
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十二、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
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
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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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 30 分

     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 536 号浙江三立
时代广场 7 楼)大会议室

     召集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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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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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3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及修订后的《浙
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
准。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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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
民币 40,000 万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 2022 年度可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0,000 万元(具体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
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或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及其他融资等。在不超过上述授
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代表公司全权
办理授信及后续贷款融资事宜,后续事宜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