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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锦股份: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3-02-18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股
东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中安”)的
通知函,天津中安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张翼飞先生已于 2023 年 1 月底正式退休不
再开展工作,经天津中安和公司董事会共同征询其个人意见,张翼飞先生因退休
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辞职后,张翼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翼飞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翼飞先生的辞职离任自公司董
事会收到通知函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翼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翼飞先生在担任公司
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
及董事会对张翼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美
好的祝愿。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因天津中安决定不再向公司推荐提名后补董事人选,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卓未龙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薛磊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变
更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薛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薛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8 日
附:薛磊先生简历

    薛磊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工程师,
大项目部项目经理,环保工程事业部销售部经理;2015 年 01 月至今历任浙江卓
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中心销售部经理,市场销售中心副总监,市政
工业事业部副总监。现任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工业事业部总监。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薛磊先生通过杭州高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即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