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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锦股份: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选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叶海影女士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分别为徐向阳先生、夏晶晶女士。其
中叶海影女士、夏晶晶女士和徐向阳先生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海影女士为浙江
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成员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022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夏晶晶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
个人原因,夏晶晶女士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夏晶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2 年 12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补卓未龙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止。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2 年 4    审议如下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
月 17 日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 有议案。
             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3、《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
月 20 日                                       有议案。
2022 年 8    审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
月 19 日                                       有议案。
2022 年 10   审议如下议案:                    委员夏晶晶对议案 2 弃权,表决
月 24 日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意见如下:
             溯调整的议案》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涉及
             2、《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但尚未取得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或专项鉴证报告,无法保证第三
                                               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其他委员同意议案 2,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所有议案表
                                               决通过。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稽查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勤勉
尽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长期的沟通与监督,以公正、客观、负责
的态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总结,
并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形成决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确定审计计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审计前,
即展开了双向沟通交流,明确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工作,包括具体事项与
时间规划在内的各项安排,详细确认审计工作中的范围、计划与方法,以充分的
事前计划准备来完成审计任务,减少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3. 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通过积极主动与有关财务人员沟通询问,查阅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会
议资料等方式,确认并重点关注各项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与
完整性。同时认真落实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确保相
关人员始终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下开展审计工作。

   4. 跟踪了解审计进程

    在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机构及公司管理层保持着
联系,通过网络会议、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保持对审计进程的持续跟踪与监督,
积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配合,就所涉问题进行积极沟通与
解决。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知识经验与应尽
职责,持续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同时依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制订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2022 年,在编制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发现公司存在因在 2021 年
度开展的个别土壤修复业务过程中,在与终端协同处置单位的处置费用结算中存
在少记经营成本的会计差错的情形。2022 年 10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和《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公司对存在经营成本的会计差错影响的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和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
正和追溯调整。2022 年 12 月 2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677 号)。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本次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工作全部完成。

    除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外,2022 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 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
就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验。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对
各关键内容与环节保持高度关注。基于专业判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所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编制过程与形式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与
内控评价工作,监督并审议各项内控制度的修改修订,不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健全内控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力度。

    目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三会审议机制合法运作、科学决
策,针对日常经营与管理中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内部信息保
密等各关键环节,均可发挥有效的持续审核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主动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及有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等事项进行有效沟通,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各方配合协作,促进审计工作
圆满完成。

   (六) 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其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各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包括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存储情况、使用情况、当期余额、置换情况以及公司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等,一致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 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
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对公司各有关事项进
行审慎审议,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应职
责。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专
业知识技能与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与保障,
推动公司内控治理水平继续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