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 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同时,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赛勃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为 107,623,365.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序 本次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资金投资金 投入金额 号 额(元) 额(万元) 额(万元) (元)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 1 压力罐及 2 万支膜元 23,020.50 11,780.35 76,919,365.00 76,919,365.00 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年产 10 万支膜元件生 2 15,695.49 6,000.00 30,704,000.00 30,704,000.00 产线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87.18 2,500.00 0 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500.00 0 0 0 合计 55,303.17 20,280.35 107,623,365.00 107,623,365.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1,312,303.53 元(不含税),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752,598.47 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元) 本次拟置换金额(元) 1 保荐承销费 566,037.74 566,037.74 2 律师费 1,132,075.47 1,132,075.47 3 审计及验资费 1,792,452.83 1,792,452.83 用于发行的信息披 4 露费、发行手续费 262,032.43 262,032.43 用及其他 合计 3,752,598.47 3,752,598.47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 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 与公司募投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4613号】。经审核,我们认为,唯 赛勃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 年 7 月22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 第110A014613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