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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 日通过专人、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或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增加实施地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实施募投项
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行为符合
公司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
与公司募投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
涉及的款项,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
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叶海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
新任监事会主席之前,叶海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监事
会对叶海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经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补选王为民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为民先生具备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为民先生简历以及本议案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
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