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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赛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1-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唯
赛勃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
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 2022 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
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三)授权事项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
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
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
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
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
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
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
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审计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
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
用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
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
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