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2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唯赛
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李娟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并同意将
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
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