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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2022-04-26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
将我们在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雷琳娜、王文学、陈宏民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雷琳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文学、陈宏民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公司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序号                            召开时间                     审计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                              2021-3-30
         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确认公司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                              2021-4-28
         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财务预
             会议名称
序号                           召开时间                    审计事项

                                           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3                              2021-7-6
        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4                              2021-8-9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关于使用银行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
                                           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 1-6
 5                             2021-8-26
        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               月财务报表》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6                             2021-10-27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所
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期间,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结合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审计委员
会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指导与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
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指导与审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
作,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
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
成本,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查,认为公司本年度的关联交易及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1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赋予的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审核,审计委
员会发挥自身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计职责,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进行尽职
审查,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
治理。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
审议相关议案,并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良性经营发
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