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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拓生物:博拓生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2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下发《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6,666,667 股,发行价格为 34.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333,344.8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1,964,124.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29,369,220.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815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
    根据《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年产 4 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
    1                                       31,627.80        31,627.80
          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

    2     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442.05        38,442.05

          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
    3                                        5,055.75         5,055.75
          造建设项目

    4     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4,019.13        14,019.13


                  合计                      89,144.73        89,144.7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
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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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
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3
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
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
                                     4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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