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求是、审慎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专项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 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志南 夏立安 王文明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