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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上市公司”或“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博拓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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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2021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1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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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7     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8                                                          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9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他相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1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11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   2021年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2021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
13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14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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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
        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15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16     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前述情形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
        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
        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博拓生物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POCT行业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并
具有投入规模大、研发周期长、风险及附加值高的特征,通常情况下,POCT产
品研发周期较长,并且需要通过严格的注册认证才能上市销售,因此,公司在新
产品研制过程中,存在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进程不及预期甚至最终失败
的可能性,并且还可能在新产品研发成功后未能及时注册或无法注册,上述风险
可能对公司产品技术的升级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在未来产品迭代等方面落后
于竞争对手,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下降。

       2、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内容是各类POCT试剂的配方和制备技术,是每个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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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断厂商的核心机密,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技术机密的考虑,
公司仅将其中部分技术申请了专利,而大部分技术均属于专有技术,只能以非专
利技术的方式存在,较难受法律直接保护。因此,公司大量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制
备技术属于公司专有的非专利技术。若不能持续、有效地管理技术机密,则存在
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窃取,从而影响核心竞争力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POCT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研发周期较长,技术复杂度较高,技
术涉及面较广。因此,稳定、高素质、成梯队的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技术竞争力
的基础。随着POCT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优秀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日趋激
烈,若公司未来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激励制度等方面无法保持
吸引力,可能造成公司技术人员流失及研发团队不稳定,进而影响公司竞争力。

    (二)经营风险

    1、未来经营业绩增长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来自新冠检测产品销售,受境外疫情发展及疫情
防控政策、市场竞争情况、国际疫情对技术产品的路径选择、公司产品竞争力和
渠道能力、客户认可程度、产品毛利率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营业绩增长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风险。

    2、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海外市场相对易受国际政治、经济、
外交、贸易等因素的影响,若公司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贸往来、
外交关系等对我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对第一大客户存在依赖风险

    本期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83.62%,客户集中度较高,其
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为60.84%,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且存在依赖风
险,如果未来欧洲地区检测需求减少,导致无法持续获得新订单,且不能持续开
拓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
    4、主要经营资质申请和续期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或经营企业须取得医疗器械产
品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等许可证或执照后方
可进行生产或经营,该等文件均有期限限制。公司在上述有效期满后,需通过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及评估,才能延续上述文件的有效期。此
外,公司及其外销产品通过国外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注册认证的过程周期长、环
节多,需要公司与客户、认证机构及监管机构等多方协作,其进度易受到各种因
素的影响。若公司无法在相关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将会影响
公司市场准入、市场开拓和自有品牌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POCT诊断试剂作为临床、快速诊断等医疗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产品质
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的准确性,是客户关注的核心。公司建有质量管控体系,
对公司产品从原料采购到生产、物流、存储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但由于POCT
诊断试剂产品涉及采购、生产、运输、存储等环节众多,公司仍面临一定的质量
控制风险。若未来公司因产品质量控制不当,客户或使用者提出产品责任索赔或
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仲裁等,均有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及声誉等方
面造成不利影响。此外,体外诊断产品不同应用种族的差异也将导致产品质量指
标发生相应的调整,如调整不适当也将带来客户投诉、索赔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存货余额风险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承接的业
务订单金额逐年增加,各期末存货余额也呈较快增长趋势,由于部分客户需求发
生变化,部分定向备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出于“适度库存”的需要,公司存货余额仍可
能保持较高的水平,若原材料过期或价格出现下降,或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不
利变化致使产品价格下跌或存货无法及时周转,则会使公司面临较大的存货跌价
损失压力,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主要客户信用度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
较小。但若全球经济发展预期、国际贸易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债务人经营和财
务状况出现较重的困难,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客户属于外汇管制国家,其支付手段较易受到国际政治经
济环境变化的限制性影响,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

    此外,公司未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出口信用保险,若发生境外客
户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恶意拖欠、政治风险等因素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
公司还面临境外的应收账款损失无法得到赔付的风险。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销售,境外产品销售结算货币主要以美
元和欧元结算,人民币汇率将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并直接影响公司汇兑
损益。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欧元的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
来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1、欧盟IVDR新规变动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为境外销售,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为美国FDA颁布的《医疗器
械安全法案》和欧盟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IVDD,98/79/EC)。2017年5
月,欧盟正式发布新版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EU2017/746),转换期为
5年,新法规IVDR将于2022年5月26日起强制实行,客户作为欧盟法规下的制造
商进行销售。新法规IVDR对制造商申请CE认证的要求更严格,并强化了POCT
制造商责任和监管要求,若公司无法向ODM客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或无法完
成认证程序,可能对公司与现有ODM客户的合作产生不利影响。在OBM模式下,
公司出口的CE认证产品如属于IVDR法规认定需要重新认证的类别,则需按照新
规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后方可销售,若公司无法及时完成,则无法成为新法
规下的合格制造商,可能导致OBM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6
响。

    2、其他国家或地区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的销售收入不断增长。我国对体外诊断行业实行严格
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等制度。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满足国内行业准入政策与相
关行业监管要求,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此外,美国、巴西等
其他主要医疗器械区域市场也将医疗器械行业作为重点监管行业,同样实行严格
的许可或者认证制度。若未来美国等国家的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变动,而公司不能
持续满足相关进口国的监管政策要求,则公司产品在该国市场上的销售将受到限
制。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宏观经济衰退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存在萎缩可能,从而减少公共和私
人医疗支出。若新冠疫情过后,各国经济增长水平恢复较慢,将导致对体外诊断
产品检测等公共和私人医疗需求增长缓慢,从而限制公司非新冠类检测产品需求
的增长,将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出现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2、中美贸易摩擦和政治风险

    2018年3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相关贸易争端短期内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若未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将影响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业务拓展,进而
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3、法律风险

    POCT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与传统行业相比更加强调技术含量。专利
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
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公司虽然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
等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但仍可能面临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商标等被
侵权的法律风险。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7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度         2020 年度
                                                                  (%)
         营业收入              181,807.59         86,537.15             11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59.06         43,514.67              9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2,550.06         42,965.55              92.1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812.32         44,606.60             103.58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末         2020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0,709.81         44,413.77             374.42
          总资产               243,150.89         63,391.59             283.57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 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9.62              5.44            76.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9.62              5.44            76.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9.53              5.37            77.47
      股收益(元/股)
                                                                减少 63.23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03            141.26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 62.21 个百
                                   77.27            139.48
      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减少 1.37 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41              4.78
                                                                     分点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0.09%,主要原因为:2021 年度新型冠
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销售业绩持续提升,使得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




                                   8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91.5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92.13%,主要原因为:2021 年
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带来相应的净利润增长。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03.58%,主要原因
为: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且回款良好,实现的净利润基本转化为经营性现金
流。

    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 374.42%,总资产同
比增长 283.57%,主要原因为:2021 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带来相应的资本溢价;以及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大幅增加,促使公司资产规模大幅
度增加。

    5、报告期内,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76.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77.47%,主要原因为: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
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增长。

    6、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度减少 63.23%,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 62.21%,主要原因为:2021 年度,公
司首次发行新股导致股本和资本溢价增加,以及实现的净利润增加,导致净资产
规模增加。

    综上,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高水平的研发能力及产业化技术平台优势

    公司在现有产业化技术平台基础上,通过运用单克隆技术、免疫层析技术、
蛋白偶联技术和纳米级胶体金标记技术等最新现代生物技术,建立了对目标靶蛋
白或小分子物质的胶体金免疫层析诊断检测的反应系统,该系统包括灵敏度高、
特异性好的胶体金-抗体(抗原)结合物,高效的样本采集、预处理系统或缓冲
提取液,以及新型材料和独特化学配方构建的高效固相膜反应技术。运用上述先
进的诊断检测的反应系统,公司已经成功开发了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的五大
检测试剂项目,包括生殖健康快速检测试剂、药物滥用(毒品)快速检测试剂、

                                   9
传染病多功能快速检测试剂、肿瘤标志物快速检测试剂、心肌标志物快速检测试
剂。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对研发人员的培养和投入,已建立了一支由
行业内资深技术专家等高级专业人才领衔的技术精湛、经验丰富、团结合作的研
发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在IVD行业尤其是POCT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对各类快速
诊断技术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除此之外,公司在美国圣地亚哥建立了
处于世界生物医学工程科技领域前沿的技术研发中心,为后续各类研发人才的培
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丰富的产品线及注册认证优势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市场需求快速与产品研发、生产管理结合,借助
成熟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平台,成功研制出了一系列特异性强、灵敏度高的高质量
快速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涵盖了生殖健康检测、药物滥用(毒品)检测、传染病
检测、肿瘤标志物检测、心肌标志物检测等几百项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线丰富,
产品结构合理,形成了对体外快速诊断市场较为全面的覆盖,满足不同市场、不
同领域客户对POCT即时检测产品的需求。

    由于全球主要国家对体外诊断产品的生产、注册、流通等环节均有明确的准
入门槛和严格的监管措施,取得相应产品资质认证才能在当地市场实现销售,公
司拥有专业的境内外产品注册团队,熟悉境内外法律法规及注册流程。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拥有欧盟CE证书160项,FDA 510(k)证书3项,澳大利亚TGA证书1
项,泰国FDA THAILAND证书1项。同时,公司拥有中国NMPA证书36个(其中
三类证书28个)。

    不断丰富的产品线系列、较为齐全的产品认证对公司产品打开全球POCT市
场、提升全球市场份额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海外市场优势

    公司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全球五大洲,近120个国家或地区,拥有一批非常优
质的国际客户,且主要为当地知名的医疗器械商,公司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公司自有品牌Right Sign品牌连续三年荣获浙江省出口名牌,具有较高知


                                  10
名度,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是世界POCT的成熟消费地区,对市场监管和产品质量要求比较严格,而且有较
高的市场壁垒,公司长年深耕海外市场,拥有较大的先发优势,美国子公司Advin
BIOTECH是公司在美国的研发和销售中心,提供本土化生产和服务,其所在地
美国圣地亚哥市是全球优秀生物制药企业聚集地,接近世界生物医学工程科技领
域前沿的研发技术,保证公司紧跟全球体外诊断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为客户持续
提供技术领先,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

    (四)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采用卷式生产工艺系统的POCT企业之一。卷式生产工艺流
程在产品质量控制、生产成本控制方面具备明显优势,是POCT行业生产工艺发
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主要使用的是以人工为主、设备为辅的片
式生产工艺,而卷式生产工艺以卷材为基础,通过卷式生产系统可完成对核心生
物原料在载体材料上的包被、核心配方的处理与干燥、相关组件的粘合切割等生
产过程,实现了设备自动化操作为主,人工为辅的生产过程。卷式生产工艺将片
式生产工艺过程中需要10-15人完成的工作缩减至1-2人完成,大幅度提升了生产
效率,产品质量也更加稳定。

    同时,公司拥有一整套完整的标本垫溶液配方体系,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要
求,可通过改变标本吸收垫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大幅提升公司的产品定制开发
和制造能力。

    (五)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管理控制,采用各项先进的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不断
建设完善公司质量体系,已通过我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际标准ISO
13485:2016、欧盟标准ENISO13485:2016标准、美国FDA QSR820医疗器械质
量体系和巴西ANVISA等相关标准和法规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有效运作,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稳定的产品。

    综上所述,2021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1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6,192.45万元,较2020年增加约2,060.04万元,增
幅49.85%。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1%,与2019年度研发
费用率4.78%相比,减少了1.37%。

    (二)研发进展

    2021年度,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2021年度,公司新增授权专利33项,境内27项,境外6项,其中国际发明专
利1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授权专利合计193项,境内158项,境外
35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6项,国际发明专利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2,936.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2,378.2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600.97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28,000.00
加:已支付未转出的发行费用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535.06
加:利息收入                                                                558.06
加:理财收入                                                                       -
减:手续费支出                                                                 0.06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050.8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8,000.00万元之外,公
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
                                                                            方式

                                           1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19050701040057251                20,966.48   活期
  公司杭州大禹支行                             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183372   募集资金专
                                                        15,060.72   活期
    余杭宝塔支行              31               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183383   募集资金专
                                                         4,100.92   活期
    余杭宝塔支行              87               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571910543410861                  2,922.69   活期
    杭州科技城支行                             户
       合    计                -               -        43,050.81    -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896,000股,
持股比例为23.34%,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音龙、于秀萍夫妇及其子陈宇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其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58.05%的表决权,本年度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数量未
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后直接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强                     夏静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