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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博拓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2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2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4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媒体上公告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2022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
 5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诺等事项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做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2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项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2年度,公司及其控股股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诺的情况
       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13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5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前述情
 16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 形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
        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
        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公司副总经理杨军之妻竺玉萍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2日期间对公
司股票进行了4笔交易(买入、卖出各两次),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所规
定的短线交易行为。

       (二)整改情况

       2022年3月4日,杨军、竺玉萍夫妇就前述事项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亲属构成
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杨军、竺玉萍对因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
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竺玉萍已主动将前述短线交易获利金额3,596.00元上交
                                          3
公司。

    公司董事会已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
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及时对存在的股票交易问题进行了整改。
整改后,博拓生物未再发生其他违规股票交易行为,且公司股东良好地履行公司
限售股限售承诺。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POCT行业的研发环节属于技术难度高、投入规模大、研发周期长、涉及学
科多、注册过程复杂等特点,通常情况下,POCT产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
需要经过严格的注册认证方可上市销售,因此,公司在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存在
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进程不及预期甚至最终失败的可能性,并且还可能
出现在新产品研发成功后未能及时注册或无法注册情形,上述风险可能对公司产
品技术的升级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在未来产品迭代等方面落后于竞争对手,
错失市场机会,从而对长期对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内容是各类诊断试剂的配方和制备技术,是每个体外诊
断企业的核心机密,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技术机密的考虑,公
司仅将其中部分技术申请了专利,而大部分技术均属于专有技术,只能以非专利
技术的方式存在,较难受法律直接保护。因此,公司大量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制备


                                   4
技术属于公司专有的非专利技术。若不能持续、有效地管理技术机密,则存在核
心技术泄密或被窃取,从而影响核心竞争力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POCT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周期较长,技术复杂度较高,技术涉
及面较广。拥有一支专业能力强、高素质和结构稳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创新
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随着POCT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优秀技术人才的
争夺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激励制度等
方面无法保持吸引力,可能造成公司技术人员流失及研发团队不稳定,可能对公
司的研发创新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新冠检测产品需求下降导致业绩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来自新冠检测产品销售,随着国内外疫情得到控
制,疫情趋于常态化,新冠检测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以及
国内外同行业的新冠病毒检测技术手段与产品布局日趋成熟,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因此,公司面临未来新冠检测产品需求大幅减少、新冠检测产品收入大幅下滑从
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2、境外销售收入及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海外市场相对易受国际政治、经济、
外交、贸易等因素的影响,若公司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贸往来、
外交关系等对我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新冠检测产品销售,单一产品销售占比过高,如果未来新
冠产品需求下降将会导致未来经营业绩重大风险。

    3、主要经营资质申请和续期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或经营企业须取得医疗器械产
品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等许可证或执照后方
可进行生产或经营,该等文件均有期限限制。公司在上述有效期满后,需通过药


                                     5
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及评估,才能延续上述文件的有效期。此
外,公司及其外销产品通过国外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注册认证的过程周期长、环
节多,需要公司与客户、认证机构及监管机构等多方协作,其进度易受到各种因
素的影响。若公司无法在相关证书有效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将会影响
公司市场准入、市场开拓和自有品牌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POCT诊断试剂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的准确性,是客户关注的核
心。由于诊断试剂产品涉及环节众多,可能面临一定的质量控制风险,若未来因
产品质量控制不当,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本报告期内毛利率相比于上期有明显下降,主要是新冠检测产品市场竞
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而导致毛利率和销售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

    2、存货余额风险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承接的业
务订单金额逐年增加,各期末存货余额也呈较快增长趋势,由于部分客户需求发
生变化,部分定向备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出于“适度库存”的需要,公司存货余额仍
可能保持较高的水平,若原材料过期或价格出现下降,或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出现
不利变化致使产品价格下跌或存货无法及时周转,则会使公司面临较大的存货跌
价损失压力,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销售,境外产品销售结算货币主要以美元和欧
元结算,人民币汇率将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并直接影响公司汇兑损益。
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欧元的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
的影响。


                                  6
    (四)行业风险

    1、欧盟IVDR新规变动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为境外销售,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为美国FDA颁布的《医疗器
械安全法案》和欧盟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IVDD,98/79/EC)。2017年5
月,欧盟正式发布新版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EU2017/746),转换期为
5年,新法规IVDR已经于2022年5月26日起强制实行,客户作为欧盟法规下的制
造商进行销售。新法规IVDR对制造商申请CE认证的要求更严格,并强化了POCT
制造商责任和监管要求,若公司无法向ODM客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或无法完
成认证程序,可能对公司与现有ODM客户的合作产生不利影响。在OBM模式下,
公司出口的CE认证产品如属于IVDR法规认定需要重新认证的类别,则需按照新
规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后方可销售,若公司无法及时完成,则无法成为新法
规下的合格制造商,可能导致OBM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2、国家或地区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

    我国对体外诊断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等制度。若公司未来不
能持续满足国内行业准入政策与相关行业监管要求,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
来不利影响。此外,美国、巴西等其他主要医疗器械区域市场也将医疗器械行业
作为重点监管行业,同样实行严格的许可或者认证制度。若未来美国等国家的相
关行业监管政策变动,而公司不能持续满足相关进口国的监管政策要求,则公司
产品在该国市场上的销售将受到限制。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宏观经济衰退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存在萎缩可能,从而减少公共和私
人医疗支出。若新冠疫情过后,各国经济增长水平恢复较慢,将导致对体外诊断
产品检测等公共和私人医疗需求增长缓慢,从而限制公司非新冠类检测产品需求
的增长,将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出现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2、中美贸易摩擦和政治风险

                                     7
    2018年3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相关贸易争端短期内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若未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将影响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业务拓展,进而
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3、法律风险

    POCT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与传统行业相比更加强调技术含量。专利
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
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公司虽然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
等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但仍可能面临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商标等被
侵权的法律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90,114.39        181,807.59               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365.42         83,359.06              -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5,596.03         82,550.06              -8.4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21.18         90,812.32             -22.56

                                                                   本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6,125.96        210,709.81              21.55

总资产                           275,121.72        243,150.89              13.15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7.25               9.62          -24.64


                                     8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期增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7.25              9.62            -24.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7.09              9.53            -25.60
股收益(元/股)

                                                                   减少 44.89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14                78.03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 44.88 个百
                                      32.39                77.27
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 2.28 个百
                                          5.69              3.41
(%)                                                                         分点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度减少 44.89%,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 44.88%,主要原因为:2021 年度下半年,
公司首次发行新股导致股本和资本溢价增加,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以及 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相较 2021 年度有所减少。

    综上,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高水平的研发能力及产业化技术平台优势

    1、拥有高效开发的技术平台

    公司在现有产业化技术平台基础上,通过运用单克隆技术、免疫层析技术、
蛋白偶联技术和纳米级胶体金标记技术等最新现代生物技术,建立了对目标靶蛋
白或小分子物质的胶体金免疫层析诊断检测的反应系统,该系统包括灵敏度高、
特异性好的胶体金-抗体(抗原)结合物,高效的样本采集、预处理系统或缓冲
提取液,以及新型材料和独特化学配方构建的高效固相膜反应技术。运用上述先
进的诊断检测的反应系统,公司已经成功开发了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的五大
检测试剂项目,包括生殖健康快速检测试剂、药物滥用(毒品)快速检测试剂、
传染病多功能快速检测试剂、肿瘤标志物快速检测试剂、心肌标志物快速检测试
剂。

                                      9
    2、成熟的研发体系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在成熟的快速免疫诊断试剂产品技术平台上,针对原有胶体金等免疫层析技
术在定量检测方面的不足,公司基于时间分辨荧光纳米颗粒制备技术及荧光定量
检测技术,报告期内成功开发了心肌系列,炎症系列,性激素系列等多项试剂,
并获得了CE注册认证,实现了相关生物标记物的快速定量检测,同时公司拥有
丰富的技术储备,在技术路线上,公司已在基于分子诊断技术平台进行技术布局,
储备了核酸快速提取技术、多重荧光定量PCR技术、ARMS-qPCR技术、RT-LAMP
技术、免提取快速荧光PCR技术等分子诊断产品相关的关键技术,并已经开发出
呼吸道传染病多重核酸检测试剂等分子诊断产品,在微流控技术研究领域,公司
将会重点推进微型全分析系统技术在荧光免疫、核酸检测产品线上的布局,发力
于高灵敏度检测技术在非实验室环境下的应用。在产品线上,公司产品实现了从
定性向定量,免疫学向分子诊断学的拓展;而动物疾病检测技术平台则实现了公
司检测产品从人体医学诊断向动物医学诊断的延伸。

    3、具备国际视野且稳定的研发团队

    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对研发人员的培养和投入,已建立了一支由行业
内资深技术专家等高级专业人才领衔的技术精湛、经验丰富、团结合作的研发团
队。团队核心成员在IVD行业尤其是POCT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对各类快速诊断
技术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解,除此之外,公司在美国圣地亚哥建立了处于
世界生物医学工程科技领域前沿的技术研发中心,为后续各类研发人才的培养奠
定了良好的基础,承担着吸纳国际生物医学工程科技领域最先进技术、培养高级
研发人才的功能,报告期内,公司获评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

    (二)丰富的产品线及完备的注册认证优势

    公司借助成熟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平台,成功研制出了一系列特异性强、灵敏
度高的高质量快速诊断试剂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线丰富,产品结构合理,形成
了对体外快速诊断市场较为全面的覆盖,满足不同市场、不同领域客户对POCT
即时检测产品的需求,目前毒品检测产品有40多种,传染病产品100余种,是国
内POCT 诊断试剂品种较为齐全的生产厂商之一,公司还在积极拓宽不同技术路
线产品线,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免疫层析诊断技术,在分子诊断、动物疾病检测等

                                  10
领域也陆续推出了甲、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猴痘病毒、犬
瘟热病毒、猫瘟病毒等检测试剂新产品。

    由于全球主要国家对体外诊断产品的生产、注册、流通等环节均有明确的准
入门槛和严格的监管措施,取得相应产品资质认证才能在当地市场实现销售,公
司拥有专业的境内外产品注册团队,熟悉境内外法律法规及注册流程。

    不断丰富的产品线系列、较为齐全的产品认证为公司产品打开全球POCT市
场、提升全球市场份额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营销渠道优势

    在国际市场,公司长年深耕海外市场,产品销往美洲、欧洲、亚洲和非洲等
近100多个国家或地区,拥有一批非常优质且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当地知名医疗
器械商。公司的多个自有品牌如Right Sign,连续多年荣获浙江省出口名牌,具
有较高知名度,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美国子公司Advin BIOTECH是公司在美
国的研发和销售中心,提供本土化生产和服务,保证公司紧跟全球体外诊断行业
技术发展趋势的同时,为客户持续提供技术领先,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

    在国内市场,公司的销售网络已经基本覆盖了全国主要省份,拥有较为稳定
的客户渠道。公司的产品在江苏、浙江、广东、安徽等全国大多数已经有省级阳
光采购或医用试剂耗材平台的省份均已挂网,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
毒品检测产品入选公安部评选的吸毒检测试剂盒的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目录,幽门
螺旋杆菌、乙肝等检测产品已广泛运用于各省市高危人群筛查与评估项目中。

    (四)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的卷式生产工艺系统已有多年应用经验。在产品质量控制、生产成本控
制方面具备明显优势。目前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主要使用的是以人工为主、设备为
辅的片式生产工艺,而卷式生产工艺可将片式生产工艺过程中需要10-15人完成
的工作缩减至1-2人完成,大幅度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也更加稳定,同时
公司大力引进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提高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五)生产工艺优势



                                  11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管理控制,采用各项先进的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不断
建设完善公司质量体系,已通过我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际标准ISO
13485:2016、欧盟标准ENISO13485:2016标准、美国FDA QSR820医疗器械质
量体系和巴西ANVISA等相关标准和法规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确保公
司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更多国际区域法律法规的要求,2022年公司积极推进
MDSAP认证项目,根据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和日本法规要求,对质
量管理体系持续进行改进。通过持续不断地促进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保证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有效运作,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稳定的产品。

    综上所述,2022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10,820.89万元,较2021年增加约6,192.45万元,
增幅74.74%。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69%,与2021年度研
发费用率3.41%相比,增加了2.28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2年度,公司各在研项目正常开展。

    2022年度,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3项,境内4项,境外9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
2项,国际发明专利2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授权专利合计206项,
境内162项,境外44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8项,国际发明专利5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2,936.92


                                  1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2,378.2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3,185.09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10,000.00

加:已置换未转出的发行费用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加:利息收入                                                                  1,501.37

加:理财收入                                                                  1,056.08

减:手续费支出                                                                    0.3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930.7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余额      存放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19050701040057251                    15,776.68    活期
杭州大禹支行                                         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                           募集资金
                             3301040160018337231                  18,314.96    活期
宝塔支行                                             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                           募集资金
                             3301040160018338387                  14,652.59    活期
宝塔支行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募集资金
                             571910543410861                       1,186.51    活期
余杭支行                                             专户

                             合计                                 49,930.74           -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4,896,000股,
持股比例为23.34%,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音龙、于秀萍夫妇及其子陈宇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其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58.05%的表决权,本年度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数量未

                                           13
发生变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持有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获配的股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
                                         可上市交   报告期内增
    股东/持有人名称         票/存托凭                             份/存托凭证的期末
                                           易时间   减变动数量
                              证数量                                   持有数量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博拓生
物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2,303,964   2022/9/8      -843,400            1,218,264
           理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未
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   强                     夏静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