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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以网络文件传输,文件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育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
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过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我们一致
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
定;
    (2)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0,354,264.48 元,同比增长
32.41% , 营 业 利 润 190,051,976.16 元 , 同 比 增 长 67.87% , 利 润 总 额
191,209,876.58 元,同比增长 72.91%;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859,410.41 元,同比增长 72.8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意见: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监事会意见: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458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50,0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3%。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 年度利润分配中
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7,741.673 万股计
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
基础。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
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股东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颜文生先生、刘冬梅女士为第
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颜文生先生、刘冬梅女士以其在公司任职的
实际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上述候选人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