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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5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网络文件传输,文件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育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
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过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我们一致
认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监事会意见: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
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
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
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