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86 公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地阐述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悦安新材 688786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博 宋艳 电话 0797-8705008 0797-8705008 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园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园 电子信箱 stock@yueanmetal.com stock@yueanmetal.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868,495,475.48 875,611,575.48 -0.81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687,350,161.51 701,340,572.16 -1.99 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4,961,635.30 179,693,232.93 14.06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36,689,006.02 37,921,628.51 -3.25 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净 33,453,635.64 33,555,656.00 -0.30 利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23,646,407.29 3,931,437.86 501.47 量净额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率 5.12 5.59 减少0.4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00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的 4.34 5.37 减少1.03个百分点 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8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数量 量 境内自 李上奎 26.57 31,844,750 31,844,750 31,844,75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于缘宝 9.56 11,459,000 0 0 无 0 然人 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 其他 3.45 4,137,153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 李博 3.39 4,067,000 4,067,000 4,067,00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 3.39 4,067,000 4,067,000 4,067,000 无 0 司 人 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 其他 3.21 3,850,000 3,850,000 3,850,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 黄邢凤 2.98 3,566,130 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周伟明 2.73 3,268,825 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王兵 2.22 2,660,875 0 0 无 0 然人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其他 1.64 1,963,242 0 0 无 0 限公司-自有资金 1、股东李上奎与李博为一致行动人;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 司股东为李上奎、李博;李博系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岳龙合伙 78.42%的出资份额。 2、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 的说明 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存在一 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