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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0221-006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
料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到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12.79 万元和发行费用 545.66 万元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公
司监管第 1 号》”)《公司章程》《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江
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严格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2 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第 1 号》《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且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江西微纳金属粉体联合研究院”项目的议案》

    为贯彻江西省创新平台发展政策,发挥公司产业优势,整合高等院校智力资
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助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拟计划在赣州市大余县
新华工业园区发起成立“江西微纳金属粉体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
究院”)。研究院具备独立法人性质,服务保障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和满足科技项
目研究实验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多个研发和测试分析平台,助推微纳米
粉体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现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前期论证、规划及
发起成立,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两年。注册研究院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