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到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并同意
以授予价格为 35.66 元/股向 13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23.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关联监事宋艳女士与激励对象刘晓云先生为夫妻关系,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1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