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公司: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6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
作为九号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该等日常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
关制度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
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和非关联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充分了解了该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关联人参与互动科技增资扩股是正常
的市场化投资行为,控股子公司互动科技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集中优势资源,
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开、诚信
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与中小存托凭证持有
人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王小兰、赵鸿飞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