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公司: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6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0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
峰先生担任,委员由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王小兰女士和徐鹏先生担任。独
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
员会人数比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2020 年度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各
委员均亲自参加,审议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审计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2018 年及 2017 年度)、《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二)2020 年 6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预
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0 年 11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0 年期间对 2019 年年度
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在审计工作开始前提前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在审计过程认真听取并审议德
勤会计事务所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形
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
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
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审议表决后,提议续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外
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
审计计划的实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进行指导,
对提交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进行审阅,未发
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认
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同时,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审计
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
机构汇报年度报告审计预审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沟通确定了正式审计工作安排。
同时听取了审计机构的审计总结及初稿报告,提出了相关审计意见和建议。经审
议,审计委员会对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
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有效
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
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
尽职地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职责与义务,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
进行,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忠实、勤勉、规范履行
职责,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