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九号有限公司(Ninebot Limited,以下简称“九号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存托 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至披露日 金额与上 关联 占同类 上年 2021 占同类 本次 2022 与关联人 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 业务比 年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 生金额差 类别 例 金额 例 生的交易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根据业务 小米集团 6,000.00 0.77% 492.87 7,571.73 0.97% 发展情况 调整 福建云众 根据业务 向关 动力科技 8,000.00 1.03% 4,458.93 20,525.50 2.63% 发展情况 联人 有限公司 调整 采购 重庆虬龙 根据业务 原材 科技有限 1,000.00 0.13% 414.94 2,675.62 0.34% 发展情况 料/ 公司 调整 软件 根据业务 中科创达 发展情况 软件股份 1,700.00 0.22% - 68.32 0.01% 调整,以 有限公司 较宽口径 预估 1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至披露日 金额与上 关联 占同类 上年 2021 占同类 本次 2022 与关联人 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 业务比 年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 生金额差 类别 例 金额 例 生的交易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小计 16,700.00 2.14% 5,366.74 30,841.17 3.96% - 根据业务 小米集团 280,000.00 30.61% 30,456.74 295,294.46 32.29% 发展情况 向关 调整 联人 福建云众 出售 动力科技 200.00 0.02% 156.26 57.52 0.01% 不适用 产品 有限公司 小计 280,200.00 30.64% 30,613.00 295,360.87 32.29% - 合计 296,900.00 32.46% 35,979.74 326,202.04 35.66% - 注 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 2:本报告中小米集团指 Xiaomi Corporation、小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有小米通讯技 术有限公司、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北 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小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Xiaomi Technology Netherlands 等。 注 3:本报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指其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有重庆创通联达智能技术 有限公司。 注 4: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 进行调剂。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年 2021 上年 2021 年 关联交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 年(前次) (前次)实 易类别 大的原因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基于双方业务需求,在进行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 小米集团 18,000.00 7571.73 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 额上限进行预计 向关联 基于双方业务需求,在进行日常 福建云众 人采购 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 动力科技 25,000.00 20,525.5 原材料/ 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 有限公司 软件 额上限进行预计 基于双方业务需求,在进行日常 重庆虬龙 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 科技有限 6,000.00 2675.62 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 公司 额上限进行预计 2 上年 2021 上年 2021 年 关联交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 年(前次) (前次)实 易类别 大的原因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中科创达 软件股份 90.00 68.32 不适用 有限公司 小计 49,090.00 30,841.17 - 基于双方业务需求,在进行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 小米集团 400,000.00 295,294.46 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 额上限进行预计 基于双方业务需求,在进行日常 向关联 福建云众 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 人出售 动力科技 2,800.00 57.52 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 产品 有限公司 额上限进行预计 重庆虬龙 科技有限 10.00 8.89 不适用 公司 小计 402,810.00 295,360.87 - 合计 451,900.00 326,202.04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小米集团 公司名称 Xiaomi Corporation 公司类型 港股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 雷军 注册资金 675000USD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5 日 智能手机、物联网(IoT)和生活消费产品研发和销售业务,提供互联网服 务,以及从事投资业务的中国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主要通过四个部门 开展业务。智能手机部门主要从事智能手机销售业务。IoT 和生活销售 经营范围 产品部门主要销售其他自家产品(包括智能电视机、笔记本电脑、人工 智能(AI)音箱和智能路由器)、生态链产品(包括 IoT 和其他智能硬件产 品)以及部分生活消费产品。互联网服务部门提供广告服务及互联网增 3 值服务。其他部门提供硬件产品维修服务。该公司在国内市场和海外市 场销售产品。 主要股东 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 持有 16.7279%股份。 根据 Xiaomi Corporation 公布的年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 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28.92 亿元,净资产 财务数据 1,274.32 亿元;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 3,283.09 亿元,净利润 220.39 亿元。 2、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众动力”) 公司名称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高岐工业区安厦 242 号 4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国庆 注册资金 1,169.590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26 日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装置材料及器材研发;集成电路设计; 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模型设计与制作;设计管理与咨询;动力电 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 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玩具制造;风能原动设备制造; 其他原动设备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玩具批发和进出口;移动 终端设备制造;玩具专门零售;可穿戴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 经营范围 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在 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燃料电池汽车生产;锂 离子电池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特种设 备设计服务;五金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其他通讯设备批发;自行车等代步设备零售;对制造业的投资;对 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吴国庆持有云众动力 43.09%股份,福州高新区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 主要股东 限合伙)持有云众动力 35.31%股份,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云众动力 17.10%股份,戴嫦羽持有云众动力 4.50%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 财务数据 总资产 9,922.88 万元,净资产 4,866.65 万元;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 收入 26,307.51 万元,净利润 2,259.1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龙科技”) 公司名称 重庆虬龙科技有限公司 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石棉村 259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卓 注册资金 1,13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10 日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 助动车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 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电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 经营范围 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动 代步车(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动摩托车及配件、模具;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虬龙科技 100%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 财务数据 总资产 20,730.10 万元,净资产 9,801.21 万元;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 收入 44,272.53 万元,净利润 6,790.8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达”) 公司名称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9 号创达大厦 1 层 101-105 室(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 赵鸿飞 注册资金 42,505.788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 年 03 月 07 日 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软件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咨询;从事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的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 经营范围 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赵鸿飞持有中科创达 28.78%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中科创 主要股东 达 10.74%股份,越超有限公司持有中科创达 3.07%股份。 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 财务数据 总资产 723,862.11 万元,净资产 518,868.88 万元;2021 年度,该公司 营业收入 412,674.25 万元,净利润 63,017.64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认定 People Better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小米集团通过其控 1 小米集团 制的 People Better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公司董事陈中元担任云众动力的董事,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 2 云众动力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云众动力 17.1%股份 公司董事徐鹏担任虬龙科技的母公司杭州虬龙科技有限公司 3 虬龙科技 的董事 4 中科创达 中科创达为公司独立董事赵鸿飞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 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 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 等,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 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 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 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 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 6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尤其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 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 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中元、徐鹏、刘德、赵 鸿飞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 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 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 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2022 年度预 计金额是公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得出,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 及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7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 商定价,未发现损害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九号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彭 凯 沈 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