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九号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此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规划,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参股公司回购公司所持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王小兰、许单单 202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