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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号公司: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九号有限公司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文件。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相关资
料,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2、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5、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王小兰、许单单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