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公司:九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03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九号有限公司经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此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该等日常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
关制度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
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和非关联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王小兰、许单单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