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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万通液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22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1-044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万法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制度》的相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独立董事顾亮、李美文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公司
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树声、李俊、李丽、
赵德运、周扬龙、刁兆品、徐锡明、王鑫辉、陈良、秦增鹏、于雷、冯立志共
12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打造更有市场竞争力的薪
酬考核体系,吸引、留住核心员工并激发其主人翁意识,以增强公司竞争力,促
进公司持续稳步发展,同时实现员工个人价值的提升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制订了《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顾亮、李美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1-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
事项:
    (1.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1.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1.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
    (1.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1.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本次股票激励的实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拟根据授予结果对公司章程涉及的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山东万通液压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补选袁茂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7)审议《关于补选冯绪良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