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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万通液压: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5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2-097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苏金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制度》的相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1 名激励对象因严重违反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导致职务变更,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2)1 名激励对象因病故,
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首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因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需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7167 元/股,回购数量为 15.75 万股。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
离职,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同时,因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5.28 元/股。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
向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数量的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19,692,37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17,953,855.65 元(含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及程序”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 5.28 元/股。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
予价格,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事项的规定。本次预留权益授予价
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不
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并同意以 5.2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厉建
慧等 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中的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后,剩余
尚未授予的预留权益作废失效,未来不再继续授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