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2-106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基本情况 1、 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5 日 2、 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 3、 授予价格:5.28 元/股 4、 授予对象:高管、核心员工 5、 授予人数:6 人 6、 授予数量:30 万股 7、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 实际授予数 实际授予数 序 拟授予数 实际授予数 量占授予总 量占授予后 姓名 职务 号 量(股) 量(股) 数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 (%) 例(%) 1 厉建慧 高管 50,000 50,000 0.81 0.04 2 王孝龙 核心员工 50,000 50,000 0.81 0.04 3 秦刚 核心员工 50,000 50,000 0.81 0.04 4 牟华 核心员工 50,000 50,000 0.81 0.04 5 袁宗龙 核心员工 50,000 50,000 0.81 0.04 6 莫香芝 核心员工 50,000 50,000 0.81 0.04 7 失效权益 37,500 37,500 0.61 0.03 合计 337,500 337,500 5.49 0.028 上述名单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0 股后,剩余尚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1 37,500 股作废处理,未来不再继续授予。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51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6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指标 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均为 2022 年- 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四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2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第一个解锁期 2022 年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解锁期 2023 年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 第三个解锁期 2024 年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 第四个解锁期 2025 年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说明: 上述“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指当年实现的经审计后利 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为计算依据。 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针对股权激励,按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考核。公司依据激励 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达标情况做出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表: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A B C D E 评分等级 (优秀) (优良) (较好) (一般) (差)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解除限售 比例。 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办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授予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股权激励对象持股情况 序 姓名 授予前持股情况 授予后持股情况 3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股) (%) 量(股) (股) (%) 量(股) 1 厉建慧 75,000 0.06 56,250 125,000 0.10 106,250 2 王孝龙 0 0.00 0 50,000 0.04 50,000 3 秦刚 0 0.00 0 50,000 0.04 50,000 4 牟华 0 0.00 0 50,000 0.04 50,000 5 袁宗龙 150,000 0.13 105,000 200,000 0.17 155,000 6 莫香芝 0 0.00 0 50,000 0.04 50,000 合计 225,000 0.19 161,250 525,000 0.44 461,250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296,125 46.91 300,000 56,596,125 47.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703,875 53.09 - 63,703,875 52.95 总计 120,000,000 100.00 300,000 120,300,000 100.0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万法持有公司股份 40,38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33.6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其 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33.5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验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出具和信验字 (2022)第 00006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 6 名 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58.40 万元。 五、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68.75 万股,本次预留权益授予 30 万股,剩余尚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3.75 万股 作废失效,未来不再继续授予。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5 日收盘价(7.00 元/股) 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对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预测 算。假设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能够解除限售,则预留授予的权益工具费 用总额为 51.60 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 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 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 4 假设 2022 年 12 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且预留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则 2022-2027 年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合计 股份支付费 1.16 16.56 16.10 9.80 5.58 2.40 51.60 用(万元)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 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 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 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 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技术、销售、生产人才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出具的《股份 登记确认书》; (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验字(2022)第 000067 号 《验资报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