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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万通液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
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万通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过程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
度,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交所的相关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
表示无异议。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相
关内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编号:和信专字
(2023)第 000228 号),经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的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四、针对《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
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
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
相关内容。

    五、针对《关于<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针对《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
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
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针对《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
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
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针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万法先
生、王刚先生、王梦君女士、景传明先生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上述 4 位董事候
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
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万法先生、王刚先生、王梦君女士、
景传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九、针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并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对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亮先生、李美文
先生、王月虎先生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
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
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提名顾亮先生、李美文先生、王月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亮、李美文、王月虎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