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大催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6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2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行使独
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审慎
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
下: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董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董事 表决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列席股东大
事会会议次
名 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 会议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朱建林 7 7 0 0 3
史莉佳 7 7 0 0 3
彭兵 7 7 0 0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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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审慎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
业的意见。2022 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类型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第三届董
2022 年 3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事会第十 同意
月 28 日 规划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
《关于填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诺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的议案》
2
《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
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制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更正公司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
2022 年 5
事会第十 议案》
月 23 日
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事会第十 同意
月 25 日 《关于 2022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2022 年 《关于 2022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10 月 9 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3
第三届董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
事会第十
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2022 年 第三届董
11 月 10 事会第十 《关于 2022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六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2022 年 第三届董
市方案的议案》
12 月 12 事会第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日 七次会议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三、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调研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还通过见面、电话或微信等
方式,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一)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
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三)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
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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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参加培训情况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
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七、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
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
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积极有
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
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
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建林、史莉佳、彭兵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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