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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昆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终止投资建设麒麟区铅炭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与

晋宁区大容量铅炭长时储能电池板栅及储能电池项目并拟实施新项

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及相关附件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投资建设麒

麟区铅炭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与晋宁区大容量铅炭长时储能电池

板栅及储能电池项目并拟实施年产 2000 万 kVAh 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

池生产基地项目与陆良县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金复合材料项目

是公司基于电池业务规划,结合项目具体投资环境等综合考虑后作出

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降低投资风险,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

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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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投资建设麒麟区铅炭储能电池生产基地

项目与晋宁区大容量铅炭长时储能电池板栅及储能电池项目并拟实

施新项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 2000 万 kVAh 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

池生产基地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及相关附件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年产 1000

万 kVAh 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并拟在宁夏重新选址进

行项目投资建设是公司针对未来发展做出的长远规划,是公司基于电

池业务规划和项目具体投资环境等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年

产 2000 万 kVAh 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符合中国新能

源发展道路及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展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针对该项目存在的

风险,公司已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识别和预判,并制定了风险控制应对

措施,公司已做好积极应对风险,全方位保证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的准

备。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 2000 万 kVAh 新型铅炭长时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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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三、对《关于拟投资建设陆良县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金复合

材料项目暨签署<曲靖市陆良县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金复合材料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及相关附件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昆明市晋宁

区大容量铅炭长时储能电池板栅及储能电池项目并拟在陆良重新选

址进行项目投资建设是公司基于电池业务规划和项目实际投资环境

等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策。“陆良县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金

复合材料项目”符合中国新能源发展道路及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拓展新的业务

和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针对该项目存在的风险,公司已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识别和

预判,并制定了风险控制应对措施,公司已做好积极应对风险,全方

位保证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的准备。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

议内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投资建设陆良县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

金复合材料项目暨签署<曲靖市陆良县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金复

合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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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及相关附件,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昆明分

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 1 年。本次授

信额度申请拟以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昆明市昌

源北路 1299 号的土地及建筑物: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 201473031 号、

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 201473032 号)、高新区 M2-7 地块土地使

用权证(五(高新)国用(2014)第 00008 号)提供抵押担保、公司

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和董事朱承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晋宁理工恒

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是为了补充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公司

董事朱承亮先生及子公司对此次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未收取任何费用,是关联方对公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需求提供的无

偿支持活动,是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决议内容、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

人民币 2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加林

                                                        李红斌

                                                        杨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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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