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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昆工科技: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业绩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拟定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3,014,073.8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882,553.7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8,591,7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10,859,17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权益分派方案
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回报、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规划,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就《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公司《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关规定,方案具体内容与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二百一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股利方式
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二)股利分配的间隔期间
    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或
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等特殊情形除外。如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发放现金股利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 12 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发放现金股利的最低比例
    在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
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采取同时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
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
司可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
并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
策;
    2.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本人将
敦促公司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3.若公司/本人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本人将依照未
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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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