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鑫汇科: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18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848,8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4,939,1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以工商登记最终核准
为准)。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
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2-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848,74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等业务,该额度可循环
使用,公司可根据情况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金额,具体使用金额及使用方式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和发展
的实际需求确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办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848,74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方艳、欧阳婧娴
(三)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