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鑫汇科: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2)年年初至
预计 2023 年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披露日与关联方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 深圳市瑞海通国际货
预计采购业务量有所增
燃料和动力、 运代理有限公司向公 500,000.00 70,779.93
加
接受劳务 司提供运输服务
公司向深圳市旺狼科
销售产品、商 预计销售业务量有所增
技有限公司销售商用 500,000.00 74,620.36
品、提供劳务 加
灶等产品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
托代为销售其 - - -
产品、商品
控股子公司租赁关联
其他 2,500,000.00 1,942,532.84 -
方厂房
合计 - 3,500,000.00 2,087,933.13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关联方名称:深圳市瑞海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诗铭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1-25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二社区中心路金达城整栋金达城大厦 9D
主营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实际控制人:陈诗铭
主要财务数据:因保密原因,对方未提供。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丘守庆的配偶的弟弟陈诗铭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
100.00%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和金额:深圳市瑞海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2、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旺狼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守铭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3-23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岭下路 7 号惠浦工业厂区宿舍 B302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商用电磁炉、养生炉、血压计、体重秤、五金产品、厨房用
品的技术研发与销售。
实际控制人:邱守铭
主要财务数据:因保密原因,对方未提供。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丘守庆的哥哥邱守铭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 51.00%
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和金额:公司向深圳市旺狼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用灶等产品,预计交易金
额不超过 50 万元。
3、其他
(1)关联方姓名:周锦新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路嘉信广场
职务:无
关联关系:周锦新持有控股子公司广东科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方姓名:张勇帆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西十一路
职务:广东科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勇涛弟弟、持有控股子公司广东科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
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和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周锦新、张勇帆
共同持有的厂房用于生产及办公,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5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
董事丘守庆、张勇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深圳市瑞海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服务价格为参
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向深圳市旺狼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用灶等产品的价格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
方协商确定。
3、广东科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周锦新、张勇帆厂房,租金参照市场价格由双
方协商确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
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
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