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鑫汇科: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3-04-24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公司同一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5:00—2023 年 5 月 2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67             鑫汇科         2023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 2045 号鑫汇科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公
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3-016)。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
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
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 2022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
况,编制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鑫汇科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3-018)及《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3-019)。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公
司编制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考虑近期资金需求状况,公司计划不进
行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审议《关于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
核查,并编制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9:30-12: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 2045 号鑫汇科办公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刘剑:0755-27803010;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
   路 2045 号鑫汇科办公楼。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