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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海希通讯: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7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5 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LI TONG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23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78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赵红兵因公务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 LI TONG、副总经理刘雍及财务总监蔡丹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姚冰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姚进先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故辞去公司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姚冰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姚冰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76,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反对
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姚进先生、周彤女士、李迎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由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并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签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协议》,公司正式成
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以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236,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提名    158,000 99.9367%      100      0.0633%     0       0.0000%
          姚冰女士
          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单臻、邢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
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姚冰      董事         任职     2022 年 3 月 2022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3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