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海 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通讯”、“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希通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2021 年 10 月 8 日,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4,200,000 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21.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69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7,502,606.79 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40,957.06 元,到账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额 (3)=(2)/ 投资总额(1) (2) (1) 工业无线遥控设备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1 78,828,200.00 - 0.00% 生产线扩建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2 146,050,000.00 553,740.00 0.38% 心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3 补充流动资金 106,665,363.85 83,439,229.12 78.23%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331,543,563.85 83,992,969.12 - 注: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包含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23,620,463.85 元。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1210000005423 79,895,336.65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银行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南西 021900289810809 126,850,146.76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201012301375251 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宛平路支行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1290000005424 44,499,503.21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合计 - - 251,244,986.62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用途投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序号 变更前拟投资金额 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资项目名称 的主要原因 总部基地、研发 见下文“(二)变 1 中心及生产基地 146,050,000.00 146,050,000.00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建设项目 原因” 合计 - 146,050,000.00 146,050,000.00 -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上海漕河泾北杨人工智能小镇地块购置不动产作为总部基地及 研发中心,并与上海漕河泾北杨人工智能小镇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入园项目投 资协议》,约定公司拟购买建筑面积为 5,000 至 8,000 平方米的项目房产,用于办 公和项目研发。目前该协议已终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 553,740.00 元用于 购买服务器及软件,未投入其他项目资金。公司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情况,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徐汇区迁至松江区,并由购置不动产变 更为自建模式。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变更如下: 拟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其中项目名称由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漕河泾北杨人工智能小镇地块”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 新桥镇新格路”;实施方式由购置不动产变更为自建模式;公司拟变更实施主体为 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对其进行增资实施该募投项目。 上述变更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购买的服务 器及软件拟转入新的实施主体。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市松江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备案登记,并已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 码:310117MA7HGLAX320221D3101001(上海代码);2207-310117-04-01-421123 (国家代码)),后续涉及办理环境备案等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执行。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为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希姆 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6,359.56 万元,其中 14,605.00 万 元使用募集资金,1,754.56 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项目的实施地点为上海 市松江区,项目的建设周期为 3 年。 公司始终专注于工业无线遥控系统的研发与生产,是国内工业无线遥控设备 行业的领先企业。近年来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新基建”建设的逐步推进, 为了保持公司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公司拟通过购买土 地建设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同时配备研发、 试验和检测时所需的先进设备仪器等,引进和培养创新技术人才,建立涵盖新产 品开发、新技术及前瞻性技术研发的研发和创新体系,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 的研究开发水平,开展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方面的研 发,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长期的技术累积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工业无线控制领域有着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近年来,公司在无线遥控发射系统、多对多控制无线遥控系统、自复位输出手柄 以及方向控制装置等多个课题开展研究,并持续对潜在应用领域开展研发与预先 研究工作,如针对集装箱正面起重机、跨运车、履带装载机、挖掘机等下游产品 进行无线遥控系统适配的预先研究,并从安全方面出发,研发各类工程机械相关 视频监控系统,解决驾驶员盲区问题,提升操作安全性及作业效率。 公司一向重视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共拥有各类专利 86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72 项,外观专利 11 项,并拥有 28 项软件著作权。此外,公司拥有健全的产品开发管理体系,贯 穿产品开发的完整生命周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完善、高效的产品开发 控制流程,能够及时发现产品的设计缺陷,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开发效率。公司 长期的技术储备及积累以及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 (2)公司专业人才储备和管理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长期以来十分注重对人才的培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拥有一支成 熟稳定的管理和技术研发团队,核心团队成员普遍具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 较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确定产品研发及公司发展方向,推 动各类新兴技术与公司产品相互融合,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与质量,为公司一直在 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司积极营造有利于研发人员发展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通过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从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福利、人才发展前景、企业 文化和经营理念等各方面努力创造条件,为公司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起到了较 好作用。因此,公司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丰富的人才管理经验,可为项目建设提 供坚实的保障。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16,359.56 万元,其中 14,605.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1,754.56 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实施方式由购置不动产变更为自建模式。 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 1 土地购买 1,242.00 7.59% 土地建设(含配电及消 2 8,950.00 54.71% 防、环保、绿化) 3 场地装修 2,312.56 14.14% 4 软硬件设备购置 1,785.00 10.91% 5 技术开发费用 1,920.00 11.74% 6 研发实施费用 150.00 0.92% 合计 16,359.56 100.00%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通过增资形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由其负 责实施。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 3 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T+1 T+2 T+3 主要工作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研发及总部场所的 土地购买、建设和装修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新技术性能评价及应用研究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备案登 记 , 并 已 取 得 《 上 海 市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明 》( 项 目 代 码 : 310117MA7HGLAX320221D3101001(上海代码);2207-310117-04-01-421123(国 家代码))。 公司已与松江区政府就本项目计划用地事宜做了初步沟通与评估,土地购置 相关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后续涉及办理环境备案等手续,公司将严格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公司决策程序 (一)公司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司已向有关部门做项目备案,后续涉及办理环境备案等手续,公司将严格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风雷 艾 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