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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海希通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2-069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2 号),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3.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
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 21.88 元/股,初始
发行规模 1,420.00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213.00 万股,合计发行
1,63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357,300,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25,756,836.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543,563.8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
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
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10491 号和上会师报字[2021]第 11704 号《验
资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总部基地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
姆科技’)”,并对其增资实施该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变更后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投                     计划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
  序号                        实施主体
           资项目名称                          (元)           额(元)
         工业无线遥控设      上海海希工
   1     备生产线扩建项      业通讯股份      78,828,200.00      78,828,200.00
                目            有限公司
         总部基地、研发       希姆科技
   2     中心及生产基地      (上海)有     163,595,600.00     146,050,000.00
             建设项目          限公司

                             上海海希工
   3      补充流动资金       业通讯股份     106,665,363.85     106,665,363.85
                              有限公司
  合计           -                -         349,089,163.85     331,543,563.85

注: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包含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23,620,463.85 元。


    其中“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
金 553,740.00 元用于购买服务器及软件,公司拟将其转入新的实施主体希姆科
技。同时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 145,496,260.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
以增资形式提供给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希姆科技,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为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 145,496,260.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提供给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希姆科技。

    截至公告日,希姆科技注册资本为 15,000,000.00 元,公司拟以 1 元/股的
价格使用募集资金对希姆科技增资 145,496,260.00 元,均用于“总部基地、研
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 160,496,260.00 元,
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2.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
    名称: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 9192 号
    法定代表人:LI TONG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
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
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
算机及系统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开发;
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投资项目为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6,359.56 万元,其中 14,605.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1,754.56 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 553,740.00 元
用于购买服务器及软件。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不涉及实物资
产、无形资产、股权资产等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
体为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 145,496,260.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提供给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希姆科技。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
风险,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密
切关注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确保投资安全,风险可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希姆科技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
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二)《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三)《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核查意见》。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