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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海希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0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
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
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该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
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
益输送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审计
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
结构性存款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
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
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
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专项说明的议案》,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
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洪超、莫旭巍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