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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新安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2022-03-03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2-014


                     新安洁环境卫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新安洁环境卫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1、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
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拟以不超过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8.00 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的 200%,不低于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4.71 元)。符合回购股份
的定价原则。
    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经披
露的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
的货币资金余额 152,874,262.34 元。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47、2.23、5.78、5.87,资产负债率(合
并)分别为 29.11%、31.85%,15.73%、11.85%。公司资本结构稳定,整体流动性
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营业收入 459,839,517.2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68,699.17 元。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营运资金充足,资
产负债率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因
素。不会因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王光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控股股东暄洁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的提名,选举王光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提名、选举等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
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安洁环境卫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豫湘、罗雄、黄忠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