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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安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 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2-048


                      新安洁环境卫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安洁环境卫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 2021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批准报出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批准报出 2021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关于批准报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1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安洁环境卫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豫湘、罗雄、黄忠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