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安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0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2-079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
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豫湘、罗雄、黄忠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