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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安洁: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09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2-084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6,651,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6,651,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甜因休假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选
 举魏延田、赵晓光、王啸、彭劼、王光强、魏文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选举李豫湘、罗雄、黄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选举蔡习标、余臣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分别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按 6 万元/年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含税。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选举魏延田先生     156,651,568         100%             当选
          为公司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晓光先生     156,651,568         100%             当选
          为公司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啸先生为   156,651,568          100%           当选
         公司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彭劼女士为   156,651,568          100%           当选
         公司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光强先生   156,651,568          100%           当选
         为公司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魏文筠女士   156,651,568          100%           当选
         为公司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选举李豫湘先生   156,651,568          100%           当选
         为公司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罗雄先生为   156,651,568          100%           当选
         公司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3   选举黄忠先生为   156,651,568          100%           当选
         公司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选举蔡习标先生为    156,651,568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余臣勇先生为    156,651,568        100%           当选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魏延田先生为公司四
1.01                                 0              0%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赵晓光先生为公司四
1.02                                 0              0%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啸先生为公司四届
1.03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彭劼女士为公司四届
1.04                                 0              0%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光强先生为公司四
1.05                                 0              0%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魏文筠女士为公司四
1.06                                 0              0%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豫湘先生为公司四
2.01                                 0              0%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罗雄先生为公司四届
2.02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忠先生为公司四届
2.03                                 0              0%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松律师、罗议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魏延田   董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赵晓光   董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王啸    董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彭劼    董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王光强   董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魏文筠   董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李豫湘   独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董事                                   时股东大会

  罗雄    独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董事                                   时股东大会
  黄忠    独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董事                                   时股东大会
蔡习标    监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余臣勇    监事     任职    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