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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田野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319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0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4,991,502.61 元,合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65,008,497.3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0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号                                                         投资额
         海南自由贸易港智能工厂
    1                                  26,470.86           9,000.00        2204-466901-04-01-345182
         (一期)建设项目
         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
    2                                  21,125.27           9,000.00        2022-469021-15-03-000188
         产项目
                合计                   47,596.13           18,000.00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
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50,450,107.77 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0,450,107.77 元,具体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金额                入金额
         海南自由贸易港智能工厂(一期)
    1                                           90,000,000.00         10,591,100.00    10,591,100.00
         建设项目
    2    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90,000,000.00         39,859,007.77    39,859,007.77
                     合计                      180,000,000.00         50,450,107.77    50,450,107.77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14,991,502.61 元,其中保
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8,490,566.04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
        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6,229,710.14 元,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 6,229,710.1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发行费用(不含       募集资金直接扣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                                                                           拟置换金额
号                              税)               除(不含税)       资金(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9,433,962.27        8,490,566.04              943,396.23        943,396.23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872,641.51                                2,839,622.64      2,839,622.64
3    律师费用               1,981,132.08                  1,981,132.08   1,981,132.08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703,766.75                    465,559.19     465,559.19

    发行费用合计总额       14,991,502.61   8,490,566.04   6,229,710.14   6,229,710.14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
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机构鉴证意见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3]第 010436 号),
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海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五)《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