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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志晟信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4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晟信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
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志晟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57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71 万股新股(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6.80 元/股,发行股数
1,453.0435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880.7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47.53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33.1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众环验字(2021)0100080 号)。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
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
       志晟信息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
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志晟信息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6.80 元/股,
在初始发行规模 1,453.0435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
票数量 217.956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2.1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92 号)。基于此,发行人总股
本增加至 6,682.2157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本次发行最
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6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447.53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5.27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坊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了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以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的部分,公司
将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资                             集资金
 1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研发项目    13,366.89        13,366.89         7,951.69
 2      智慧城市运营体系化建设项目    5,125.64         5,125.64             0.00
 3        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      5,065.69         5,065.69         1,963.58
 4        物联网行业应用研发项目      4,857.87         4,857.87             0.00
               合计                  28,416.09        28,416.09         9,915.27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符
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相应调整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了
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以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
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志晟信息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志晟信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