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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志晟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9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
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
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
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
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
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
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

    四、审议《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
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任职责任书、创值计划管控办法》制定,可
以有效地激励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
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述,我们同意上述五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亚梅、王春和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