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志晟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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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晟信息”、“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志晟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57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71 万股新股(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6.80 元/股,初始发行股
数 1,453.0435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9,880.7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47.53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33.1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众环验字(2021)0100080 号)。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
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
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志晟信息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泰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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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志晟信
息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6.8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453.0435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7.956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2.1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92 号)。
基于此,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6,682.2157 万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6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447.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5.27 万元。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含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有资金) 34,728,893.85
其中:2022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34,728,893.85
有资金)
加:利息收入 3,094,241.63
截至 &(&& 年 $& 月 +$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进行了规定,并与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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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1200522131560001076 67,518,058.61
合! !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0507 号”
鉴证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
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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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0100298
号),认为志晟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交所发
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志晟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志晟信息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泰证券对志晟信息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
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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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915.2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72.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72.89
0%
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总额 是否达到
募集资金用途 目,含部分变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1) 预计效益
更 (2) (3)=(2)/(1) 期 大变化
智慧城市行业
否 7,951.69 2,843.89 2,843.89 35.76% 2023/9/30 不适用 否
应用研发项目
智慧城市联合
否 1,963.58 629.00 629.00 32.03% 2023/9/30 不适用 否
实验室项目
合计 - 9,915.27 3,472.89 3,472.89 - - - -
公司对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进行延期,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告编号:2022-061)。上表中关于“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为调整后的日期。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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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22 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1,556.39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513.57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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