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志晟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晟信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志晟信息关
联交易的事项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志晟信息拟与相关核心团队成员以及相关主
体共同投资设立北京熊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
简称“北京熊启”),进行 SaaS 相关业务的延伸与拓展。为实现本次合作目的,
拟设立 ESOP1(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ESOP2(暂定名称,具体以
工商登记为准)及 ESOP3(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作为相关核心团队
成员以及相关主体的持股平台。北京熊启由志晟信息、ESOP1、ESOP2 及 ESOP3
共同出资设立,ESOP1、ESOP2 及 ESOP3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晟合众(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晟合众”)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其
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10 万元,占北京熊启注册资本的 51%;ESOP1 以自
有资金出资 240 万元,占北京熊启注册资本的 24%;ESOP2 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
万元,占北京熊启注册资本的 10%;ESOP3 以自有资金出资 150 万元,占北京
熊启注册资本的 15%。
君晟合众与相关核心团队共同出资 240 万元设立 ESOP1,核心团队由 2 名
成员林琦、贾冠华构成,未来将适时引入 CTO 作为核心团队成员,并作为 ESOP1
的有限合伙人。其中林琦首期认缴出资 31.97 万元,最终实际认缴出资额不超过
8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林琦为志晟信息董事、副总经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的有关规定,林琦系公司关联方,故其与君晟合众共同出资设立 ESOP1 后,
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熊启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晟合众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琦共同投资设立 ESOP1,
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 1 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交
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 ESOP1、北京熊启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
为实现 SaaS 相关业务的延伸与拓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志晟信息的自有资
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本次投资事项#
期内对公司$%经营不&%$实'(影响,不&对现有业务开展)成资金*+,
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正常.行。
/、本次事项0行的内1!"23情况!
志晟信息于 2023 4 4 5 25 67开89三:董事&9二;次&<,=<通过
8《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关联交易的》,@!AB:同C 8 票,
D对 0 票,EF 0 票,关联董事林琦GH@!,上I关联交易的》,并
发@8事前认MCNOL立CN,L立董事认为:上I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况,对公司的P务Q况、经营成B、L立(不&)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
方交易公允,R合有关ST、S规、规U(VW的相关要X,R合公司O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Y上所I,Z
[同C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
\、保荐机构核查CN!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志晟信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通过,L立董事发@8事前
认MCNOL立CN,J需提交股东K&=<,R合相关的STS规并0行8^
要的ST23。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_`a实、准确、bc,R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STS规的要X,本次对d投资设
立子公司系公司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志晟信息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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