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利通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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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 人
2020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67 人
2020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34 人
2020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00 万元
2020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67,900 万元
2020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4,900 万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0 家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7,900 万元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3.51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0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致同所近
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合伙人:王高林,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光宇,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
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份。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1 审计收费 3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5 万元。
上期 2020 审计收费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审计收入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而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规模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在考虑年度审计收费和
统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的基础上,经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后,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友好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就拟变更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均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意见并发表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业务的需
要,是基于公司业务现状和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确认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说明》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