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410A001841 号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科 技)《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 2021 专 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是利通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利通科技 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1 专项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利通科技实际情况,实施 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利通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通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公 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新股不超过1,733.3334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事宜(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 共计发行新股15,798,555股,发行价格为6.60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 民币10,427.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60.4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266.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5日及2021年3月30日全部汇入指定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1〕3-5 号、天健验〔2021〕3-1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4,270,463.00 减:承销保荐费用 8,389,559.04 (二)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95,880,903.96 1 加:本期利息收入 535,915.36 (三)本期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6,416,819.32 (四)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其中: 1.支付发行费用 2,032,000.00 2.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97,648.33 3.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225,743.93 4.募投项目投入 69,995,959.96 5.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 1,618.82 (五)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9,863,848.2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和北交所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与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漯河源汇支行 248174811596 活期 9,863,848.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 4,000 万米工业软管自动化制造项目”,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266.62万元,计划全部投入上述项目。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8,322.33 万元(不含置换和直接支付给中介机构的发行费用),截至期末该 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322.33 万元。 2 目前该项目部分涉及的厂房等土建已经完工,部分生产线已经投入生产,部分机 器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当中。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预计效益及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将根据资金及项目产能利用情况合理推进项目后续建设。 (二)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14,523,392.26元,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产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 预计年化收 委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收益类型 品类型 始日期 止日期 益率(%) 保本保最低 挂钩型结 中国银行 20,000,000.00 2021/4/16 2021/6/21 保本型 4.12 收益型 构性存款 保本保最低 挂钩型结 中国银行 9,000,000.00 2021/7/19 2021/11/1 保本型 4.12 收益型 构性存款 保本保最低 挂钩型结 中国银行 11,000,000.00 2021/7/19 2021/11/2 保本型 4.12 收益型 构性存款 保本保最低 七天通知 中国银行 20,000,000.00 2021/3/29 2021/7/19 保本型 1.17 收益型 存款 保本保最低 七天通知 中国银行 5,000,000.00 2021/6/28 2021/8/3 保本型 1.17 收益型 存款 保本保最低 七天通知 中国银行 5,000,000.00 2021/6/28 2021/9/7 保本型 1.17 收益型 存款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年3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理财 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 3 止。现金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 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 财额度的上限为4,000万元,具体发生额见上表,报告期内实现理财收益478,495.76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和本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4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92,666,205.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223,322.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223,322.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进度(%)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3)=(2)/(1) 大变化 年产 4,000 万米工业软管自动化制造项目 否 92,666,205.99 92,666,205.99 83,223,322.71 83,223,322.71 89.8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92,666,205.99 92,666,205.99 83,223,322.71 83,223,322.7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1年3月1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523,392.26元,公司于 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3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理财的 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现金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额度的上限为4,000万元,报告 期内实现理财收益478,495.76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不存在相关问题或其他情况 5